2017年2月14日,安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经侦大队破获一起
合同诈骗案,查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追回被诈骗的东风日产牌轿车,同时为受害人杨某某挽回6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7年1月16日10时许,安龙县某汽车租赁服务店夏某某到队报称:其

于1月13日和14日两天,被一名自称“孟媛”的女子持伪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骗租走两辆轿车,总价值19万余元,1月15日发现该轿车已被“孟媛”以6万元抵押给兴仁县顺风汽车租赁行的杨某某,另一辆福特牌轿车因抵押时被发现,已追回。接报后安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工作,于1月23日立案侦查。在视频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的协助下,初步查明嫌疑人“孟媛”真实身份为兴义市郑屯镇的谭某某,通过做其家属工作,2月13日谭某某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退回所得赃款6万元。
目前,嫌疑人谭某某已被安龙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追回的涉案车辆已发还受害人,6万元赃款已发还杨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