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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7 08:12:24 浏览次数: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码:112399.SZ 债券简称:16凯迪债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以及发行人向银河证券提供的资料。银河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第一节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概要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201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806号文核准了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8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6凯迪债

 3、债券代码:112399.SZ

 4、发行规模:1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6.8%

 7、兑付日:本次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6月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6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8、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6月5日,大公国际将阳光凯迪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C,“16凯迪债”信用等级下调为C。

 第二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银河证券作为“16凯迪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并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及风险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子公司业绩亏损的风险

 8月28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1-6月凯迪生态实现营业收入13.95亿元,归属于股东净亏损9.6亿元。

 二、发行人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

 9月4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称凯迪生态共有21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63.73亿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464.62万元;同时,凯迪生态旗下共有43家子公司的96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38.18亿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636.11万元。

 上述银行账户包括凯迪生态及其子公司的基本户和一般户,上述事项已经对凯迪生态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在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三、发行人子公司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风险

 9月4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称凯迪生态目前逾期债务共计396,362.09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1,063,292.87万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8%。目前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逾期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资产等措施,未来凯迪生态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同时,相关逾期引发的债权人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发行人子公司债券利息违约的风险

 9月5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16凯迪01”、“16凯迪02”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公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凯迪生态于2016年9月7日发行的“16凯迪01”、“16凯迪02”不能于2018年9月7日按期支付利息。

 五、发行人子公司收到交易所关注函的风险

 8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分别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部”)出具的【2018】第170号和【2018】第171号《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对凯迪生态拟筹划资产出售涉及事项进行了问询。

 9月5日,凯迪生态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对深交所公司部【2018】第170号关注函所问询事项进了回复。9月7日,凯迪生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对深交所公司部【2018】第171号关注函所问询事项进了回复。

 六、发行人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风险

 9月18日,湖北证监局对凯迪生态出具了《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因凯迪生态关联方存在对凯迪生态10.55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款,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之规定,湖北证监局拟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要求凯迪生态立即做出改正,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七、发行人子公司拟筹划资产出售的风险

 9月29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称凯迪生态于9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具体资产处置情况如下:

 1、根据凯迪生态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1)》,凯迪生态已与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水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凯迪生态拟向山东水发出售持有的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榆树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等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

 上述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20.6亿元,包括股权转让价款及承债清偿资金。在总对价中扣除承债清偿资金,为山东水发在本次交易中需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2、根据凯迪生态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2)》,凯迪生态已与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凯迪生态拟向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售持有的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100%股权。上述20家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款为31.8亿元。

 3、根据凯迪生态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3)》,凯迪生态已与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凯迪生态拟向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售持有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价款为9亿元。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为剥离部分资产以减轻凯迪生态经营负担,同时获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对价,缓解公司财务负担,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上述协议已经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股权交割及价款支付前置条件的达成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交易存在失败风险。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的具体内容参见凯迪生态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发行人子公司业绩预计亏损风险

 10月12日,发行人子公司凯迪生态发布了《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称预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凯迪生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18亿元至24亿元之间,比上年同期减少3972.58%至5263.44%。基本每股收益为负0.458元至0.611元之间。

 凯迪生态业绩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亏损主要由于债务违约,公司发生多起诉讼、仲裁,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一些生物质电厂停产,发电量及收入大幅下降,公司财务费用过高,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九、发行人尚未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和披露年度报告。凯迪集团在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在2018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年8月14日,发行人发布了《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相关公告显示,因凯迪集团更换审计机构、凯迪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2017年度报告未能按期披露等原因,凯迪集团2017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能按期披露。

 银河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多次通过发函、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凯迪集团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完成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截至目前,凯迪集团尚未就上述事项作出明确回复。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三节 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银河证券:刘琨,010-66568400

 阳光凯迪:贾婧敏,027-879927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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