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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制度

日期:2018-07-17 02:39:15 浏览次数:

  现在不少高校评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标准,看的是课题来源的“级别”(这是一种行政概念),拿了多少经费,是否获得某个奖项,是否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是否被传媒报道等等。
  科研管理本身也是一门科学,但是现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管理,在相当多的高校只需要管理人员识字、会算术,加上工作认真,就可以胜任。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催促各个院系和个人每个季度或学期、年度填一堆表格,统计在所谓“核心刊物”发表了多少篇文(转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 文摘:改革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制度)章、获得了什幺级别的奖、争取到什幺级别的课题和拿到多少课题费,根据这些统计数字,通过一定的程序提升某人的职称,给予某部门更多的经费。人文-社科研究的成果就像生产工业部件一样,有精确的标准。这种把工科的思维搬到人文-社科领域的做法不由地使人想到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拉美特利一本书的标题:《人是机器》。被恩格斯称为“地球上最美的花朵”——人的思维,就这样变成了可以被精确统计的对象。
  在这些属于体制性的要求中,具有无形的榜样作用的是各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立这类基金的目的当然是鼓励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同时也通过基金制度要求人文-社会科学为各级行政机关做一些应景的研究。但是,这个制度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所有的项目均要求二三年内完成。如果立项内容属于政策研究性质,二三年是适合的;如果立项内容属于学科基础理论的,那幺二三年内完成立项是自欺欺人。没有前期积累,出来的成果几乎可以肯定是拼凑的。课题指南的侧重点是政策研究性质的,这在指导思想上等于不鼓励研究学科基础理论。如果钱锺书在世,申请写作“管锥篇”的研究项目,为期二十年;或者陈寅恪在世,申请“柳如是研究”,为期十年,这样的项目是难以想象的。这意味着,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在现有的体制下,以后出不了这样的学术大家和立得起来的学术着作。
  这类基金的申报,所填写的内容具体到章节和年月,要求从立项开始就必须把意向、意义、过程和最终成果讲得清清楚楚,这是违反人文-社会科学思维规律的。被批准后还要三个月一汇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即使是政策性研究,这种申报和检查方式也过于繁琐,更不要说学术性很强的项目了。现在只有流行的大众文化可以采取这种方法生产,它们的价值类似快餐盒饭。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如此研究下去,已经出现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局面。真正搞学术研究的得不到鼓励,追逐“短平快”反而名利双收。
  我不知道钱锺书写《管锥篇》时谁管过;陈寅恪写《柳如是传》时要是三个月一汇报、半年一小结,是否能写得出来。我的专着《精神交往论》从1983年起,历时十年才完成,当时还没有课题基金制度,十年间没人要求我汇报怎样写和写到什幺地方了,在快写完的时候,仅得到2500元的课题经费。要是现在,我无论如何写不出来了。因为前五年我在通读50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做笔记,而现在一个课题的时间最多三年,如果我总是说没读完,不等我动笔写,项目也许就被取消了,逼着你想认真也不行。
  申报课题必须提供完成课题的已有条件,这意味着一个人只有积累了许多某方面的材料后才能申报课题,但积累过程中的这些年,他到哪去弄钱呢?普林斯顿大学允许安德鲁·怀尔斯教授九年不出一篇论文,埋头研究,终于解决了着名的“费马大定理”。最近美籍华人数学家丘成桐在凤凰台也说了同类的话,他说,正是斯坦福大学在五年内没有对他的研究提出任何必须出成果的要求,这才使得他破解了数学上的“卡拉比猜想”。没有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的宽容,恐怕现在“费马大定理”、“卡拉比猜想”还是未解决的难题。
  我很赞同复旦大学教授杨福家说的,一流大学需要大楼、大师,更需要“大爱”,这种对研究人员的爱,体现在给予充分的研究时间而不是催着人家快出成果,也不要让真正做学问的人的精力消耗在一天到晚的评审和验收别人的成果上。
  建议改革各级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体制的意见如下:
  1.在项目的分布上,至少基础理论研究的长期项目和应景性的政策研究的短期项目对半分。改变只看重政策研究而轻视各学科基础研究的倾向。
  2.基础理论研究的项目时间可延长至五年甚至十年,但要有一定的担保条件,防止承担者中途放弃责任。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停止不分具体情况地一味提倡集体项目,由主持人根据情况自行决定自己一个人还是邀请其他人加盟。实证研究和政策研究项目需要集体参与,但基础理论研究的专着,通常是只能由一个人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如此亲密,《资本论》只能由马克思一个人来研究,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性质决定的,特别是人文研究,更是如此。
  4.简化项目申报和检查程序,重点审查申报人已有的研究能力和发展前途。
  5.允许已立项的课题中途改变局部的研究方向,甚至允许研究失败,只要能够证明承担人确实做了许多努力即可。对于基础科学研究,评估中应允许修改计划。很多基础研究是在失败了许多次之后才突然间从另一条路走通了的。有时失败也是某种意义的成功。科学研究应允许失败,科学评估也应宽容失败。因此,至少制度上要为这种情况留下余地。
  目前的一些申报基金的游戏规则,是在折腾学者,具有毁灭性的两条规则,一是无休止的资格认定,一是下达学术论文发表的硬性指标。改革的方向,是约束管理者,提高他们的科研管理水平,改变评估成果中的官场习气。不然,原有体制给一些在名利场上善于钻营的人带来绝好的机遇,而那些安守本分的学者反而被冷落。这种“人才淘汰率”是可怕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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