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无忧考公务员网!

注册登陆 我要投稿
当前位置:无忧考公务员网>新闻资讯 > 科技 >

... -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证券时报网官网

日期:2018-11-24 04:19:18 浏览次数: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7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温小杰、王瑛、田轩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金才玖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选李新华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李新华同志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李新华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推选刘元瑞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刘元瑞同志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办理刘元瑞同志的相关任职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刘元瑞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2。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3月16日完成发行,并于2018年9月17日开始转股。鉴于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将至,而后续公司尚须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情况持续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为确保以上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上次股东大会授权届满后延长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结束后六个月(即2019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1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21日,2018年1月27日、2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延长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3月16日完成发行,并于2018年9月17日开始转股。鉴于董事会决议对相关人士授权的有效期将至,而后续公司尚须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情况持续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为确保以上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延长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上次董事会授权届满后延长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结束后六个月(即2019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1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董事会关于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21日,2018年1月27日、2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3。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佳先生已具备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佳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4。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李新华同志简历

 李新华,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中共湖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省委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候选人;曾任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工部正科级干事,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校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兼任省团校党委书记)、党组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副书记,襄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襄阳(樊)市委副书记、市长,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李新华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刘元瑞同志简历

 刘元瑞,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候选人;兼任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元瑞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

 ■

 ■

 ■

 附件4

 陈佳先生简历

 陈佳,男,1982 年出生,EMBA。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曾任上海硕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康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书面同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2位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瞿定远、邓涛、崔大桥、申小林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万励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王一淮同志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王一淮同志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及监事会对崔大桥同志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一淮同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王一淮同志简历

 王一淮,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曾任龙滩水电站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总会计师,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财务部)副部长,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葛洲坝水泥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王一淮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李新华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刘元瑞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王一淮同志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六)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二)、(四)、(六)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议案(五)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六)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15)

 联系人:王健、张倩

 联系电话:027-65799886、65799561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10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尤习贵同志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尤习贵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年龄原因,尤习贵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因尤习贵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尤习贵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尤习贵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及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陈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尤习贵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率先垂范,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尤习贵同志担任董事长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关于推选李新华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刘元瑞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推选李新华同志、刘元瑞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李新华同志、刘元瑞同志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要求,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经核查,未发现李新华同志、刘元瑞同志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有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推选李新华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刘元瑞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温小杰 王瑛 王建新 田轩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8-11-24 2018-11-24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无忧考公务员网 www.51kaogwy.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