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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东海油气田谈判“搁浅”

日期:2018-07-14 10:22:24 浏览次数:

  中日东海油气田问题由来已久,自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能源署预测东海地区可能蕴藏大量油气资源后,中日两国在东海问题上就争端不断。自2004年中日开启东海油气田首轮谈判以来,耗时4年,历经11轮谈判,去年6月18日双方才最终达成东海油气田联合开发协议。尽管协议至今已经达成整整一年,但在现实中,中日之间不仅联合开发没有任何进展,就连将协议内容变成条约的谈判也未启动。东海油气田谈判被暂时“搁浅”。
  
  2008协议没有下文
  在去年中日两国达成的东海油气开发协议中,双方一致同意,在东海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根据协议,在东海北部海区(中国已经开发的龙井油田南侧)一个面积为2600平方公里的区块内,通过联合勘探,进行共同开发。中日两国将各自分担一半的开发费用,如产生利益则均等分配。
  东海共同开发是在划界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前提下,中日基于“互惠原则”共识,搁置主权争议,为实现互利其赢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在划定的共同开发海区内,既不是依照中国法律,也不是依照日本法律,而是根据两国政府商定的办法和原则来进行开发。
  而中日在东海南部的春晓油气田实行的合作开发,则依据中国的关于石油资源开采对外合作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国主权和对外油气资源合作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定,并且制定了外国公司参与需具备的一系列条件。春晓油气田由中国企业负责开发,日方企业依照中国关于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法律规定向中国企业出资,按照出资比例获取相应权益。春晓油气田的主权属于中国。
  联合开发协议被中日双方定位为“专属经济区划界完成前的过渡阶段的解决办法”。日本《读卖新闻》发表评论称,由于双方妥协,持续已久的东海油气田之争终于取得第一步的解决。过渡期间合作共识的达成缓解了中日在东海出动飞机、军舰互相恫吓的紧张气氛,有助于消除中日财界与企业界投资与合作的后顾之忧。
  协议达成时,时任日本外相的高村曾满怀信心地预言,签署条约“不会耗费很长时间”。但时隔一年,无论是就共同设定区域的联合开发具体事宜进行协商确定,还是为尽早缔结联合开发条约进行后续谈判,至今尚未开始。
  不过面对目前的僵局,日本外务省干部表示并不急于求成。去年6月双方曾经达成协议,日本方面将参与中国已经开发的“白桦”油气田(即“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工作,在缔结条约前,中国方面将暂停开发工作。日外务省干部指出,“真正着急的是中国方面”,“谈判没有进展,过去中国方面投入了很多时间和资金的‘白桦’油气田的开采工作就无法进行。日本过去没有开采,因此没有任何损失”。
  东海是中国大陆东岸与日本海之间的一个半封闭海,面积77万平方公里。中国从1970年代开始在东海勘测石油,把发现的大型储油地带命名为“西湖凹陷”区域。1998年先后在此地带上修建春晓、残雪、断桥和天外天4个油气田。2003年8月春晓油田正式投产后,日本要求中国相关企业提供在春晓油气田建设勘探设施的相关情报,中日双方东海油气田争端正式拉开帷幕。
  从2004年中日首次就东海油气田进行首轮谈判到2008年初达成两国联合开发协议,中日谈判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两点。首先,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划分是中日东海油气田谈判中的根本性分歧。东海海域很多海面宽度不到400海里,最宽处也只有360海里,因此中日双方的专属经济区互相交叠。
  日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部分“专属经济区”的相关条款提出“中间线”划分方案,即专属经济区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划分。按照日本标准,包含东海1/2油气资源的中间线以东地区都将归属日本,甚至包括有争议的钓鱼岛。中方对此不可能接受。
  而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部分“大陆架”的相关条款认为,应该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来划分。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水下领域的自然延伸,中琉界沟才是中日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按照中国的划分标准,东海几乎全部的油气资源都将归属中国。日本也不可能接受。
  其次,油气资源共同开发之争。在2005年10月的第三轮谈判中,日本政府接受中方提出的“共同开发”原则,双方由此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此后8轮谈判,确定共同开发领域成为两国谈判的焦点。
  日本主张的共同开发应在横跨两国中间线的海域,包括中国已单独开发的油气田。日方认为,储藏在东海海底的油气资源,大部分都储藏在中间线日本一侧的海底,中方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
  中国则主张共同开发应该是有争议的地区,即日方主张的“中间线”与中方主张的东海大陆架的东海海槽之间的海域,不包括中国已经开发的4个油气田。中方认为,以上油气田完全处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域内,甚至是在日本声称的、未得到中方承认的“中间线”一侧,中方开采是主权活动,日方无权干涉。
  谈判前景不明,你急我不急?
  从根本上讲,中日之间至今无法消除的是能源之争。东海地区资源富饶,被称为“东亚的波斯湾”,蕴含石油250亿吨,天然气8.4兆立方米,以及锰、钴、镍等稀有矿产资源,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都将其视为影响国家兴亡的重要战略资源库。因此从短期看,中日东海油气田开发谈判会继续“搁浅”。
  中国为东海油气田联合开发协议的达成曾作出较大让步,允许日本分享30年勘探积累所得,在争议海区中靠近中方一侧实行联合开发,甚至包括中方无可争辩的专属经济区一部分。但目前中方担心在东海作出让步后有可能波及南海,尤其是开发春晓油田使用的合作开发模式会影响到南海问题的解决,致使越南、菲律宾等国效仿日本,迫使中国作更多让步。
  由于涉及主权问题,两国政府也不可能忽视民意,不重视国内因素,中日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的博弈会一如既往地在主权要求上坚持,未来的东海主权谈判仍充满未知。去年协议达成后曾引起中国部分民众的不满和抗议,认为政府在春晓问题上出卖中国主权和国家利益,民间反日情绪开始上涨,主张政府对日强硬。虽然东海油气田联合开发协议已经达成,但在今后的具体事直交涉中,两国国内出现反对声音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此外,今年是中国建国60周年,中央政府正在筹办60周年重大庆典,保持国内和谐、稳定与团结是政府当务之急,因此中国政府不可能在此时过多触及东海有争议问题。
  在日前于东京落幕的第二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上,双方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等8个文件,但关于东海油气田共同开发,双方未有进展。日本外相中曾根弘文6月1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缔结条约的谈判至今尚未开始,对此感到非常遗憾。日本《朝日新闻》和《产经新闻》6月17日都将原因归咎于中国,称日方对推动东海油气田谈判态度积极,是中方迟迟不愿迈出谈判步伐。
  对此,中国政府目前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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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何表态,在东海油气田协议达成之后的谈判问题上一直保持“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的态势。不过从长期看,中日双方尽管分歧严重,但通过谈判解决东海争端,实现合作共赢仍然是两国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的基本共识。
  编辑 萧方 美编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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