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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全委会议上的讲话】 党委信息工作会议讲话

日期:2018-06-16 14:40:11 浏览次数: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委全委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党委全委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全委(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胡锦涛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关于新疆形势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排难而进,卓有成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卓有成效地推进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新疆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奋斗。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在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并在会议闭幕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系统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高度概括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重点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永远不辜负各族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在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关键时刻,中央都对新疆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为我们领航掌舵,指明前进方向。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胡锦涛几次召开中央政治局会,研究部署新疆工作。今年8月22日至25日,胡锦涛亲临新疆考察指导工作,并在8月25日自治区干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7·5”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各项工作,充分肯定了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分析“7·5”事件的性质和背景,明确提出了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三个不动摇”的重要原则,对加快新疆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抓好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和全面部署。胡锦涛的重要讲话,立足历史发展和国际政治斗争的大背景,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坚定不移抓好党的建设,寓意十分深远,意义非常重大。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内涵丰富、高屋建瓴,充满了对新疆各族人民的深厚感情,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殷切期望,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不仅对我们做好当前工作是有力的指导,而且将对新疆今后的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胡锦涛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定不移地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胡锦涛强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中央从确保全国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稳定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新疆稳定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自觉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对新疆反分裂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这是政治考验,也是政治纪律。在处置乌鲁木齐“7·5”事件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党员干部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经受住了血与火的考验,为各族群众作出了表率。事实证明,多年来我们在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中强化政治观念的教育是富有成效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7·5”事件后,敌对势力和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不断造谣惑众,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诱发了社会面的诸多谣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确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传达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麻木不仁,对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听之任之,不制止、不批驳、不引导;有的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热衷于小道消息,有意无意地传播谣言;有的甚至不顾事实真相,对“7·5”事件的性质、背景和我们采取的一系列处置措施妄加评说,散布极不负责任的错误言论,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严重不清醒。这些现象如不坚决制止、及时消除,就会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对于维护和保持当前我区来之不易的团结稳定的局面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切实抓好对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打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思想基础。

  一要深刻认识乌鲁木齐“7·5”事件的性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经过对事件涉案人员的审讯、线索的深挖和专案侦办工作,我们掌握了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的渠道和策划实施“7·5”事件的组织体系,查清了热比娅及“世维会”等境外“东突”分裂势力借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聚众斗殴事件,煽动、策划“7·5”事件的全过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7·5”事件的发生,绝不是孤立的、偶然的,有着十分复杂的历史背景、国际背景和政治背景。大量铁证如山的事实表明,正是在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外“东突”分裂势力的一手策划、煽动和指挥下,境内“三股势力”组织实施了这次骇人听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对各族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暴力恐怖分子穷凶极恶,手段极其残忍,其暴力恐怖行径灭绝人性、令人发指。“7·5”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内外策应进行分裂活动的具体表现和不断升级,是西方反华势力长期纵容、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总积累、大暴露,是一场不可调和的血与火的政治斗争。“7·5”事件平息后,热比娅及“世维会”利用这起事件大做文章,一方面极力歪曲事件真相,把暴力犯罪说成是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在国际社会恶毒攻击我民族宗教政策;另一方面继续进行造谣煽动,企图扩大事态。他们假借湖北石首警方处理当地群体性事件的照片和杭州交通事故处置现场照片,甚至将发生在国外的一些事件的音像资料,采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等卑劣手法,进行剪接和伪造,极力煽动民族仇恨,企图挑起民族冲突。与此同时,境内分裂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遥相呼应,在社会上散布相关谣言,混淆视听,制造混乱。对此我们一些干部群众还存在各种模糊认识,特别是对“7·5”事件的性质认识不清晰、不全面、不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在这一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对“7·5”事件的性质、背景和这场政治斗争的实质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进一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上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二要深刻认识平息和处置“7·5”事件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坚决、及时、正确的。“7·5”事件发生后,中央立即部署采取措施,明确指出,坚决平息这起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和严峻的政治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生产建设兵团紧急行动起来,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制止暴力犯罪,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及时开展善后处理,依法处置涉案人员,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涉外工作,付出了大量艰苦努力,迅速平息了事态,有力控制了局势。我们不仅很快恢复了乌鲁木齐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且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防止事态蔓延,粉碎了敌人企图在敏感地区同时闹事的分裂破坏图谋,使一批分裂组织和暴力恐怖团伙遭到毁灭性打击。当前,全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整个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事实证明,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做出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处置果断,措施得力,各方面工作是富有成效的。中央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迅速平息事态、坚决稳控局面、着力做好处置和善后处理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在,“7·5”事件全过程已通过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公诸于世,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了解到事件的真相和我们平息这起事件所采取的断然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时机、因势利导,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了解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所做的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让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这场斗争的胜利充分显示了党和人民的力量、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和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使各族人民群众更加坚信我们的党和政府。

  三要深刻认识新疆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的历史根源。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历史上,新疆就是一个多事之地;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在新疆地区的活动,既有由来已久的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复杂的国际背景。从上世纪30年代,民族分裂势力在英帝国主义的支持下首次打出所谓“东突厥斯坦”的旗号至今,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同民族分裂主义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斗争,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敌人妄图把新疆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的罪恶阴谋。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受国际局势变化影响,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呈现出逐步升级态势。从1990年“4·5”巴仁乡反革命暴乱开始,境内外“三股势力”制造了爆炸、暗杀、纵火、抢劫等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进入一个比较尖锐的时期。美国“9·11”事件后,国际社会反恐呼声高涨,境外“三股势力”加紧调整战略,境内分裂势力在我严打高压下暂时蛰伏。20xx年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以破坏北京奥运为目标,疯狂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表明敌人在境外长期准备、境内长期潜伏之后,企图东山再起,进行新一轮的分裂破坏活动。总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同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虽然时起时伏,但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可以断定,各种分裂势力、敌对势力针对新疆的颠覆破坏活动还会继续下去,反对民族分裂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敌人不可能甘心他们的一次次失败,我们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历史与现实的必然联系中观察和分析问题,深刻认识“7·5”事件的历史背景,深刻认识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必然性都是通过许多偶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7·5”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我们与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交锋是不可避免的;但敌人在什么时候、选择什么时机、寻找什么借口、利用什么手段进行破坏活动,又有诸多的偶然性。血与火的斗争警示我们,必须深化对反分裂斗争长期性的认识,上升为清醒的、坚定的、自觉的政治意识;必须强化反分裂斗争的工作措施,坚决、果断、及时、有力地处置突发事件,不断夺取反分裂斗争的新胜利。在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帝国主义和民族分裂势力尚且不能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在社会主义中国日益强大的今天,一切分裂图谋必将以敌人的彻底失败而告终。

  四要深刻认识民族分裂势力极为复杂的国际政治背景。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就一直觊觎新疆,新疆民族分裂势力同帝国主义势力相勾结,进行了大量分裂中国的活动。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强大,不愿意看到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不愿意看到中华民族实现新的伟大复兴,顽固地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千方百计利用“疆独”、“藏独”等民族分裂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企图在我边疆民族地区打开缺口,新疆就是他们企图重点突破的地区。冷战结束后,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迅速传播,特别是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日益猖獗,成为“东突”分裂势力急剧活跃的重要外部因素。由于我周边一些国家政局动荡不安,恐怖活动高发,客观上为盘踞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境的“东伊运”、“东突解”等境外“三股势力”提供了活动空间。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对“世维会”等分裂势力的支持由幕后走向前台,在政治上支持、经济上资助、行动上策应,使他们进行反华分裂活动更加有恃无恐、气焰嚣张。现在看,“东突”分裂势力不仅是被国际上公认的最暴力化的恐怖组织,而且日益凸显其深刻的国际政治背景。“7·5”事件以血的事实再一次表明,西方敌对势力是支持、纵容分裂势力、反华势力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幕后真凶,境内外“东突”分裂势力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政治工具;我们同境内外分裂势力、敌对势力的斗争,实质上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分裂中国图谋进行斗争的继续,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政治较量,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全国各民族大团结的严肃政治斗争。

  五要深刻认识当前新疆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7·5”事件被我迅速平息后,西方反华势力进一步加大了对涉新疆问题的关注力度,公开为“世维会”等“东突”分裂势力提供活动空间,千方百计利用“疆独”、“藏独”等民族分裂势力对我进行干扰破坏。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纵容下,“世维会”和“东伊运”、“东突解”等境外“三股势力”继续加大煽动蛊惑力度,积极策划在境内制造新的破坏活动。乌鲁木齐市发生的针刺案件,就是敌对势力在特殊形势下有预谋、有组织策划的公然制造社会恐慌、挑起民族对立、破坏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是“7·5”事件的继续。同时还要看到,一些重点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有所抬头,“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反动宣传煽动,鼓吹“圣战”仍然猖獗。这些情况表明,当前我们面临的对敌斗争形势十分严峻。过去我们反复强调新疆反分裂斗争形势的严峻性,许多同志并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这一问题,有的在社会大局连续多年保持平稳的情况下,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认为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根本没有那么严峻复杂;还有的把发展经济与维护稳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民族分裂势力就会自动销声匿迹,甚至认为不应该投入那么多精力抓稳定,幻想“扫帚不到灰尘也会自己跑掉”。这次“7·5”事件血的事实,足以让我们一些干部在这个问题上猛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历史发展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背景中来分析和把握当前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维护当前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有力地把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

  六要深刻认识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具有坚实的基础。历史表明,中华民族之所以不可战胜,最深厚的根源在于各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已经形成稳固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民族共同体,这是历史的必然,是任何力量也不能动摇的。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这次“7·5”事件中,新疆各族人民大团结经受了考验,显示了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7·5”事件的迅速平息,包括局势的有效稳控、重点地区的整治、“不反弹不蔓延”目标的实现,充分说明这些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的工作成效是显著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基础是坚实的。“7·5”事件对我区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干扰和影响,但我区经济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大企业大集团加大投资新疆力度、加快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没有改变,各族干部群众对新疆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心没有改变。事实证明,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是深厚牢固的,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动摇不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动摇不了新疆各族人民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社会主义新疆的坚强决心。有句维吾尔族谚语讲得好:“不是一阵歪风就能吹倒天山,不是一场冰雹就能毁掉草原!”各族人民经过血与火的斗争洗礼,倍加珍惜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正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投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迎接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胡锦涛指出,民族分裂势力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心腹大患。保持新疆社会稳定,首先必须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强化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

  在新疆没有对“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坚决打击,就没有稳定,就没有推进治本措施的条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形形色色的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团伙,始终对“三股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绝不能让他们坐大成势。要坚持打防结合,加大防范力度,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敌情动态,坚决把敌人的分裂破坏和恐怖袭击活动消灭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处置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要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水平,特别要密切掌握各种复杂敏感因素对社会面的影响,防止治安问题、敏感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要高度警惕境内外“三股势力”插手群体性事件,造谣煽动、兴风作浪、挑起冲突和事端,强化防范、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意识和工作措施。痛定思痛,一定要在当前的有利时机,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及时对黑恶势力窝点和治安混乱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加强社会面管控,铲除“三股势力”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这些年来,我们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民族分裂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通过各种途径,大肆进行反动舆论宣传,他们寻找各种机会、不断变换手法,大肆炒作民族、宗教、人权等议题,利用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件等,攻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诋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销他们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体系。在区内,一些顽固坚持民族分裂思想的人利用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宗教等阵地,通过演出、演说、讲课、讲经、创作等多种形式,宣扬分裂主义思想,与境外“三股势力”遥相呼应,其影响和危害甚至大于明火执仗的暴力行为。事实表明,我区意识形态领域一直是反分裂斗争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要紧密结合当前反分裂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巩固和扩大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成果。坚持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政治家办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继续强化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的工作,增强各族群众的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要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谋划对外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地向国内外展示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崭新局面和良好形象,展示新疆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时代风貌,推进新疆同区内外、国内外的相互了解,为新疆的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宗教问题历来是新疆稳定的晴雨表。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他们始终把“新疆独立”与“宗教自由”联系起来,大搞非法宗教活动,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起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在“7·5”事件中,不仅没有宗教人士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广大爱国宗教人士还在关键时刻敢于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做斗争,证明我区宗教工作的局面是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是得力的,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值得信赖的。我们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这些年来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要严防宗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依法取缔地下经文学校、讲经点,绝不允许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始终把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和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来抓,继续坚持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来对待,坚持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进一步加大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成为协助党委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支重要力量。进一步引导各族信教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正确认识民族、宗教和国家的关系,从祖国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实现民族振兴的奋斗历程中,汲取精神力量,培育爱国情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高科技和信息化条件下,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不仅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也往往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突发事件的引爆器,其渗透和互动的独特性、传播和影响的瞬间性,可以迅速使局部问题全局化、简单问题复杂化、普通问题政治化、一般问题热点化。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以每年150%的速度增长,我国网民数量近3亿,居世界第一位,新疆互联网用户已达140多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000多万户,位居全国前列。由于负面舆论、虚假信息和谣言通过网络急骤泛滥,因误导而引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目前,以国际互联网为平台进行内外勾联和造谣煽动、反动宣传,正成为“三股势力”与我争夺群众、争夺人心,策划进行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努力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反分裂斗争的需要,重视各种新兴媒体和传播技术的应用与管理,努力建设信息量大、影响力强、覆盖面广的主流媒体。要准确把握网络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新要求,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安全协调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反动宣传和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打赢网络宣传战。

  强化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开展群众工作有了更好的物质基础和更多的手段,但绝不能因此弱化甚至放弃我们过去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任何现代传媒手段也代替不了面对面的群众工作的直接效果。“7·5”事件的发生,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们在信息化条件下缺乏开展群众工作的有效手段。“7·5”事件发生后,正是我们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家入户面对面地进行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使各族群众迅速认清了事件真相,提高了思想觉悟,支持党和政府有效地稳控了局势。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这方面工作确实弱化了,一些领导干部很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即使到基层也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好的典型,久而久之只知道好的一面,而对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情况并不掌握,更不可能及时进行整改,最后导致矛盾和问题累积爆发。现在不仅机关干部存在脱离群众的倾向,一些基层干部也与群众拉开了距离,不是主动服务群众而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天天看到群众却不了解群众,天天面对群众却不愿面对面地开展群众工作,不知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也就不可能随时发现和掌握群众中存在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的情况和动向,更不可能将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状况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坚决改变。要认真总结推广“7·5”以来我们组织大批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和社区,开展面对面的群众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并作为今后推进标本兼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方向性重要措施来落实,在全区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机关工作必须重心下移,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敢于和善于深入到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的地方,调查研究、问计于民,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和问题,打开工作新局面。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进家入户、面对面地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关心帮助群众的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提供服务。各级干部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加强对群众心理和社会心态的研究,及时了解群众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向,学会使用群众语言和灵活方式,因势应变、妥善化解矛盾,努力把群众工作做得实实在在、入情入理,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融会贯通到具体工作中,把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7·5”事件使我区民族团结经受了一次十分严峻的考验。“7·5”事件的迅速平息,特别是事件中涌现出许多各族干部群众不顾个人安危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充分证明我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基础是牢固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各族人民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深厚感情是坚不可摧的。但同时也要看到,“7·5”事件在不同民族群众尤其是部分汉族和维吾尔族群众中造成严重心理隔阂和对立情绪,对我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带来严重创伤。“7·5”事件以来,我们在各族群众中大力开展理顺情绪、消除隔阂、弥合民族关系创伤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使我区民族团结恢复到“7·5”前的和谐状态,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在,境内外“三股势力”仍在使用各种卑鄙手法,不遗余力地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视,企图制造民族冲突,破坏新疆团结稳定大局,我区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加强民族团结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敌人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倍加珍惜和维护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大团结,尤其是尽快弥合部分维汉族群众间的感情裂痕作为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抓实抓好,努力使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巩固。

  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这一鲜明主题,扎实开展促进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加强民族团结,首先要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民族团结意识,带头与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做促进民族团结的好事实事,带头抵制有损民族团结的错误言行,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要坚持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做起,从窗口行业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扩大各民族交往与交流、加强各民族互助与合作、深化各民族理解与信任等具体实在的工作入手,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地化解隔阂、沟通心灵、增进感情,努力把民族团结提升到新的层次。要努力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要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通过手拉手、结对子、扶贫济困等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载体和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汉族群众关心维吾尔族群众、维吾尔族群众关心汉族群众、各族群众相互关心的民族团结活动,使各民族互帮互助、互敬互爱蔚成风气,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民族团结教育体系,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入脑入心,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高度重视抓好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为学生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发挥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带动各族群众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特别要注意不能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问题,严防小事情引发大事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对生产生活中不同民族间发生的问题和摩擦,要坚信依靠法律、依靠党和政府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绝不能信谣传谣、上当受骗,干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糊涂事。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7·5”事件发生后,国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借题发挥,恶毒攻击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国内和区内也出现了一些怀疑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杂音和噪音,甚至在干部队伍中也有人对我们党的民族政策说三道四,在部分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必须下大气力做好正本清源的工作。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制定了一整套中国特色民族政策,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调节我国民族关系、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各民族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和发展的事实,包括新疆大地上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充分证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民族政策也是最成功的。对这一实践证明正确有效、得到各族人民衷心拥护的政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并不断加以完善。我们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切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情况。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前不久下发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今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应优先从新疆籍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招录招聘,并采取划定比例、统一考试、分别招录的办法,提高少数民族考生的公务员录取率;在新疆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在新疆承揽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招用新员工,其招用新疆籍员工不得少于50%,并尽量多招用少数民族员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包括进驻新疆的大企业大集团,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以实际行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强民族团结,必须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的一个惯用手法,就是与老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一脉相承,继续打着“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旗号,大肆杜撰和篡改新疆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否认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他们这套歪理邪说流毒甚广,确实蒙蔽和毒害了一些不明是非的群众特别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而且成为“三股势力”策动包括这次“7·5”事件在内的历次重大动乱暴乱事件的重要思想根源。我们要从确保新疆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深入持久地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使“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的历史,是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开发建设的历史”等正确观点在各族干部群众头脑中牢牢生根,不断增强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做好新疆的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干部。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特别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一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坚定不移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必须始终抓得紧而又紧。这次“7·5”事件能得到迅速平息和处置,而且没有向全疆特别是一些重点地区蔓延,这与我们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分不开的。同时,“7·5”事件也暴露出我区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市社区的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一些敌社情复杂社区的基层党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平时发现不了苗头性的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处置,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扭转。各级党委既要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更要吸取“7·5”事件血的教训,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坚持把农村村级和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最关键的是在基层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最重要的是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基层干部队伍。各地要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上级机关人浮于事、基层一线高素质干部严重不足的状况,继续下大气力精简上层,真正把好人好马派到一线去,增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力量。在农村,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实现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确保党对农村基层的坚强领导。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切实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敢于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能及时掌握并报告敌社情动态、善于化解矛盾纠纷、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优秀党员选拔到这一领导岗位上来,并注意指导、帮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在城市,要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是城市的最基层,加强城市党组织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把社区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在城市,所有的居民和个体商户、外来流动人员都必须置于所属社区的有效管理之下,不留死角和空白点;所有的单位不论级别高低,都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接受所在社区的管理,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各族群众的工作。各地要把社区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选派精兵强将下社区,形成强有力的社区干部队伍;要以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使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真正做到坚强管用;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集中、敌社情复杂的重点社区的党组织建设,尽快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软弱涣散状况,夯实发展和稳定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机制,着重在动态管理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真正做到对每家每户情况心中有数,对敌社情了如指掌,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当前,各地要抓住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契机,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社会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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