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生变化应由何处党组织发展入党?
日期:2018-06-15 20:06:44 浏览次数:
当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后,原所在党组织一般不能发展其入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当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情况,并将其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教育培养。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培养、考察,确定其已具备党员条件时,可以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如果接收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与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自己的进步情况。
(本刊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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