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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职责

日期:2018-07-16 10:24:52 浏览次数:

  摘要:工程监理在工程中的职责主要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责”。分别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履行安全责任。要做好监理工作,组织协调在监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工程建设中各方的协调作了简要分析。关键词: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监理。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等,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建设程序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监理工作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工程监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
  1、监理单位与业主(建设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就法律地位来讲,应该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但在我国这种关系并不平等,有所谓“大业主,小监理”的说法,还有建设单位动辄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所以,工程实施工程中,监理单位如何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的,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理合同能否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多种多样,所以处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时,要因人而异。有的施工单位素质很高,监理工程能顺风顺水地完成;但也有一些施工单位属于老油条,有钱有势,财大气粗,天不怕地不怕的,监理工作就难做一些。此时,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必须有一定的高度,否则监理工作将很难开展。
  3、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是政府行为,而工程监理是社会行为。
  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安全管理、质量控制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
  2、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文 摘:浅谈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职责)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3、投资控制施工过程中,合同外的工程量增加和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减都是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的范畴。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组织协调的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1、交谈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
  2、书面协调法通过书面方式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暂停令、备忘录等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3、会议协调法会议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矛盾。
  四、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须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而且资料缺失、不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眼中的监理是怎幺样?鄙视!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2、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不能居高临下,也不可放弃原则。
  3、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4、团结一致,发挥团队力量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听取各方意见,多角度考虑问题,平衡各方利益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7、执行图纸、规范的尺度
  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8、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六、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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