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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老子〉评语》略析

日期:2018-07-19 10:50:54 浏览次数:

  [摘 要]严复从政治功利主义出发,在评点《老子》时,将老子之“道”与斯宾塞之社会学思想互证,以“无为而治”来比附孟德斯鸠的民主思想,用“为学”与“为道”的统一说明《老子》具有与西方逻辑学相通的科学思想,并将“道”与西方的自由、平等、进化、文明等概念相疏通,这些都具有浓厚的中西会通色彩。这种会通的目的是为了论证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关键词]严复;《老子》评语;中西会通;君主立宪
  [中图分类号]B256
  [文献标志码]A
  
  严复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被梁启超誉为 “中国西学第一人”。严复在译介西方学术作品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对中国传统思想的研究,在对《老子》一书的评点中就显示出他对中西学术的深厚造诣。
  
  一、评点缘由分析
  
  严复读《老子》久矣,而对《老子》的点评则是在熊元锷之批的基础上进行的。熊元锷在《〈老子〉评语•序》中提及,“癸卯(1903年),余在京师,出所评《老子》,就吾师侯官先生正。先生为芟薙十九,而以己意列其眉。久之,丹黄殆遍,以王辅嗣妙得虚无之旨,其说亦间有取

严复《〈老子〉评语》略析

焉……后复请先生附益千数百言。顷来东瀛,遂钞付活版共于世”[1](P1101)。可见严复“附益千数百言”评《老子》乃是在熊元锷催促下为之。熊元锷又说:“忧时之士,恫宗国颠危,求其故而不得,则一归疚于老子。摭拾一二疑似,资其剽剥,一时从风,无持异说者。”[1](P1102)可以看出严复诠释《老子》具有明显的政治功利主义目的,既是针对当时康有为为托古改制而尊孔贬老而发,又是想为其所认同的君主立宪制在中国的建立寻找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还有对现实进行学理反思的意味。
  夏曾佑在严复《〈老子〉评语•序》中指出:“老子既着书之二千四百余年,吾友严几道读之,以为其说独与达尔文、孟德斯鸠、斯宾塞相通。……客有难者曰:严几道是,则古之人皆非矣。是必几道之学,为二千数百年间所未有而后可。其将何以立说?应之曰:君亦知流略之所从起乎?智识者,人也;运会者,天也。智识与运会相乘而生学说,则天人合者也。人自圣贤以至于愚不肖,其意念无不缘于观感而后兴。其所观感者同,则其所意念者亦同。”[1](P1100)曾克耑在序中说:“迨侯官严氏起,广译其书,而后知其于吾《易》、《春秋》之教,《大学》、《中庸》之精义,无二致焉。其所译书既时引吾儒之说疏通而沟贯之,复以其暇乎《老子》而评点之,又时时引西儒之说相证明。”[1](P1103)对严复中西会通的治学之道评价较高,指出严复将西方古典社会学和政治学代表人物的思想与中国传统的主流思想相互疏通、相互证明,达到了中西会通的高度。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理解严复《〈老子〉评语》需从中西会通的角度入手。
  
  二、评点解析
  
  1.对老子之哲学核心“道”的推阐
  严复对《老子》第一章中“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两句话进行评点时说:“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玄。其所称众妙之门,即西人所谓Summum Genus(笔者注:Summum是拉丁语,意为“至高”;Genus拼写有误,当为Genius,意为“守护神”),《周易》道通为一,太极、无极诸语,盖与此同。”[1](P1075)关于“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句,他说:“西国哲学所从事者,不出此十二字。”[1](P1075)可见他试图将中国哲学、西方哲学的核心概念“道”、“无极”、“太极”、“自在”“至神”糅合在一起,想在中西会通的基础上做到“道通为一”。严复认为老子的“道”即西方哲学理念中的“至神”,道学与西方社会哲学的核心及其根本出发点是一致的。
  严复对《老子》第五章评论道:“太史公《六家要旨》注重道家,意正如是。今夫儒、墨、名、法所以穷者,欲以多言求不穷也。乃不知其终穷。何则?患常出于所虑之外也。惟守中可以不穷。《庄子》所谓‘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也。夫中者何道要而已。”[1](P1077)道为一切理论的枢要,故称“道要”,抓住这个根本,其他各种理论就可以“应无穷”。如果守着这个“中”即“道要”,就能对万物作根本把握了,“我守其主,则万物安能不宾哉”[1](P1089)。何谓道?严复认为,道乃“西哲谓之第一因”[1](P1084)。关于道的哲学,应当成为其他学科的基础。严复还解释了作为“第一因”的“道”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以此说明为何必须以根本的哲学观点作为历史与政治等理论的基础。他说:“老谓之道,《周易》谓之太极,佛谓之自在,西哲谓之第一因,佛又谓之不二法门,万化所由起讫,而学问之归墟也。”[1](P1084)又说:“玄,悬也。凡物理之所通摄而不滞于物者,皆玄也。哲学谓之提挈归公之物德。”[1](P1079)道与万化、学问和物理等既有如此的关系,故关于这些事物的理论学说都必须以道的哲学为基础。《老子》的“道”即自然,是一切具体理论的哲学基础,故能够成为进化论的哲学基础。因此严复认为斯宾塞有关社会进化的理论,归根结蒂要以关于“道”的哲学为最高指导。
  实际上,老子讲的是形而上的、抽象的“道”,既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又是事物运动的总规律;而以斯宾塞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家则主要是讲“从物理到政理”,即社会体系乃至于具体社会制度的建构以及运行要效法自然。两者截然不同。
  2.“无为而治”的民主思想
  严复在关于《老子》第三章的评点中说:“试读布鲁达奇《英雄传》中《来刻谷士》一首,考其所以治斯巴达者,则知其作用与老子同符。此不佞所以云黄老为民主治道也。”[1](P1076)严复认为刻谷士治理斯巴达的办法中有不少与《老子》的主张相似,黄老的思想就是“民主治道”。
  严复在对《老子》第三十七章的评点中写到:“老子言作用,辄称侯王,故知《道德经》是言治之书。然孟德斯鸠《法意》中言民主乃用道德,君主则用礼,至于专制乃用刑,中国未尝有民主之制也,虽老子亦不能为未见其物之思想,于是道德之治,亦于君主中求之不能得,乃游心于黄农以上,意以为太古君不甚尊民,不甚贱事,与民主本为近也,此所以下篇八十章有小国寡民之说,夫甘食美服,安居乐俗,邻国相望,鸡犬相闻,民老死不相往来。如是之世正孟德斯鸠《法意》篇中所指为民主之真相也。世有善读二书者必将以我为知言矣。呜呼,老子者民主之治之所用也。”[1](P1091-1092) 严复在评点中多次提到老子的政治理念中含有民主因素,并与西学相对照,以证其说不妄。他在这里提到的法国着名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的《法意》,是一部论述世界各国政治及立法源流与得失的巨着,也是严复翻译的有关西方资产阶级学术思想方面的经典着作之一。此书以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为楷模,阐述了孟德斯鸠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学说,并提出了他心目中理想国家的社会政治结构模式。严复在该译书的按语中多次表示了自己对孟德斯鸠深刻识见的赞赏。此处正是他将《法意》与老学相对比,以肯定《老子》中的民主思想。 严复认为,尽管老子所处的时代不可能产生“未见其物之思想”,然而老子心目中的黄帝神农之世那种君民之分不甚严格,尊、贱等级不甚分明的情形与“民主本为近也”。因而,老子所描绘的社会之理想与孟德斯鸠提出的民主制度十分相近,而对于老子所宣扬的实现其理想的途径和手段,显然也不应简单地否定或曲解。
  严复对《老子》第四十六章评曰:“纯是民主主义,读法儒孟德斯鸠《法意》一书,有以征吾言之不妄也。”[1](P1095)对第五十七章评曰:“取天下者,民主之政也”[1](P1097)。民主治道,就是自然无为,严复对《老子》第三十九章评曰,“以贱为本,以下为基,亦民主之说”[1](P1092)。对第十章评曰:“夫黄、老之道,民主之国之所用也,故能长而不宰,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有能用黄老者也。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君主之利器,其惟儒术乎!而申韩有救败之用。”[1](P1079)认为自然无为就是黄老之学的政治理论,而只有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才能实施之;儒家的政治思想是有为,只能用于君主制国家,而法家的政治思想则不过是对儒家政治的补救而已,《老子》自然无为的政治观与民主是相互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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