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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超:从陌生到倾情支持未检:全国人大代表刘超

日期:2019-02-11 16:14:36 浏览次数:

刘超代表(左二)视察贵州省检察院

“可能有不少人和我一样,不知道未检是做什么的。”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院长刘超坦率地说,她第一次接触“未检”,是在2017年7月应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邀请视察甘肃省检察院的时候。

初次接触“未检”颠覆认知

刘超清楚记得,那次视察去了兰州中学,还到当地检察院听了未检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这期间观看的一部反映未检女检察官工作的微电影,颠覆了她对检察工作的认知。

电影讲述了一位检察官妈妈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故事。刘超还记得故事情节,“有两个孩子父母双亡,哥哥为了妹妹盗窃被抓入狱,审理案件的女检察官心里始终放不下无依无靠流落街头的妹妹,最后这位检察官妈妈放下自己的孩子,费尽辛苦找到这个女孩,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全身心去教育和陪伴她,直到哥哥出狱,两个失去父母的孩子重新回归社会。”

“我当时不理解未检工作,感觉这些事情不该由检察机关来做。检察院是法律监督部门,应该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监督不履行职能的部门积极作为。”刘超说,微电影让她第一次对未检工作有了感性认识,当时并不很认同这项工作。

经过座谈,刘超认识到,未检工作是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也就是由检察官独立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开展帮教维权、预防犯罪等工作。

当面向最高检领导建议加强未检机构专门化

从甘肃视察回来后,刘超就对未检工作产生了浓厚兴趣,像课题一样研究起来。她主动查阅了大量资料,意识到当前的未检工作非常重要,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更多引起社会重视,需要继续向前推进。她把自己的想法形成建议,并发给最高检未检办主任,与其探讨并完善了建议内容。

2018年3月,刘超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建议》和《关于加快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的建议》。她在建议中提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高危未成年人的管理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未成年人立法一揽子完善方案”方式,着手修改相关法律,等等。

5月30日,最高检举行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刘超应邀走进了最高检。

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办公室”的设置,刘超思索着,为什么最高检其他业务部门都是厅级单位,而未检的设置却是办公室?要确保省以下检察院的未检队伍建设,最高检的机构设置至关重要。

在视察之后的座谈会上,刘超当面向张军检察长提出建议:“检察机关应切实加强未检机构专门化建设。各级检察院都应该有一个独立、有编制的机构开展未检工作,确保这项工作更好地发展。同时,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履职不力、不作为的法律监督力度。”建议得到在场专家学者的支持和附议。

“张军检察长听了我的建议频频点头,说最高检正在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刘超仍能记起当时的情景。

今年两会将提建议升级版

2019年1月3日,看到最高检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刘超格外高兴,她说:“第九检察厅的设立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能在推动未检工作机构设置中做一点事情,还是挺欣慰的。”

2018年8月21日至24日,刘超再次接到最高检邀请,到贵州省检察院视察,未检工作依然是她关注的重点。这是她第三次走进检察院视察了解未检工作。经过三次视察之后,刘超对未检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

“刚刚参加完省人代会和市人代会,他们的未检工作都是我非常关注的。”接受记者采访时,刘超介绍,她正在准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提交的代表建议,两份与未检相关的建议都是去年建议的升级版。“其中一份,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建立家庭监护监督、支持及替代监护机制等。另一份是建议检察机关强化对网游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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